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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变食品的色、香、味,以及防腐或加工工艺的需要,而加入到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。食品添加剂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。
我们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有很多,比如:香精、甜味剂、着色剂(色素)、抗氧化剂、增味剂、增白剂、防腐剂等等,很多。
食品添加剂的主要作用就是,可以起到防止食物变质的作用,可以延长食物的保质期。同时还可以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,满足人们的感官需求。
食品添加剂中的某些天然的食品营养强化剂,可以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,可以促进营养平衡。
同时食品添加剂中的的一些消泡剂、稳定剂等,有利于食品的加工操作。同时食品添加剂还能够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,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的方便。
对于添加剂如果使用不当,或者过量使用,都会带来危害。
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及危害
1、山梨酸钾(防腐剂):
能有效地抑制霉菌,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,还能防止肉毒杆菌、葡萄球菌、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。
推荐:山梨酸钾抗菌力强、毒性较小,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,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,但价格较贵,不少国家已开始逐步用它取代苯甲酸钠。
2、亚硝酸钠(护色剂):
不仅可以使肉制品色泽红润,还可以抑菌保鲜和防腐,目前还没有其他更为理想的添加剂替代它。
副作用:过量食入可麻痹血管运动中枢、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,更可疑的是有一定致癌性。
标准:世界食品卫生科学委员会发布的人体安全摄入亚硝酸钠的标准为0-0.1毫克/千克体重,按此标准使用和食用,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。
3、D-异抗坏血酸钠(抗氧化剂):
被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评为“绿色食品添加剂”,可保持食品的色泽,自然风味,延长保质期,主要用于肉制品、水果、蔬菜、罐头、果酱、啤酒、汽水、果茶、果汁、葡萄酒等。它能防止腌制品中致癌物质——亚硝胺的形成。
副作用:基本无害,但是过量摄入会导致一系列的肠道与皮肤疾病。
4、红曲红(着色剂):天然红色素,是微生物发酵的产物,目前并未发现对人体有什么危害。可以用在调制乳、冷冻饮品、果酱、腐乳、糖果、方便米面制品、饼干、腌腊肉制品、醋、酱油、饮料、果冻、膨化食品上,不允许用在生鲜肉或调理肉制品中。
5、糖精钠(甜味剂):
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,又称可溶性糖精,是糖精的钠盐(果脯大量含有)。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分解,不被利用,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。
副作用:致癌的可能性尚未完全排除。
标准: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是0.15克/千克、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。
6、甜蜜素(甜味剂):
甜蜜素是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甜味剂,成分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。调配于清凉饮料,加味水及果汁汽水最适宜。罐头、酱菜、饼干、蜜饯凉果等均有使用。
副作用:对肝脏及神经系统有影响,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、孕妇、小孩的危害则更为明显,目前我国常出现食品甜蜜素使用过量的情况。
标准:国际市场大多要求检测甜蜜素产品微生物指标,而我国的国标却没有该项要求。美国、日本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甜蜜素。
7、苯甲酸(防腐剂):
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常在碳酸饮料、低盐酱菜、酱类、蜜饯、葡萄酒、果酒、软糖、酱油、食醋、果酱等食品中使用。
标准:美国FDA规定,苯甲酸被列为安全类食品添加剂,但毒性较山梨酸高。
8、核苷酸(营养强化剂):最大使用量0.58g/kg。增强鲜味。
9、磷酸三钙(抗结剂):拥有抗凝、水分保持等多功能,最大使用量10g/kg。
10、磷脂(乳化剂):磷脂可以防衰老﹑降低胆固醇等,具有乳化和润湿性。 标准:大豆磷脂制品被各国列为安全的多用途天然食品添加剂。
11、抗坏血酸棕榈酸酯(抗氧化剂):
维生素类抗氧化剂L-抗坏血酸及其盐类是常用的水溶性抗氧化剂。
标准:获国际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批准使用,每天摄入量为1.25g/kg体重。在美国、欧盟都获批。在中国,L—抗坏血酸棕榈酸酯也是唯一允许添加到婴儿食品中的抗氧化剂。
12、二氧化硅(矽)(抗结剂)
能解决产品因吸潮受压形成的结块,同时具有吸附作用,是一种优良的流动促进剂。用于蛋粉、奶粉、可可粉、糖粉、植物性粉末、速溶咖啡、粉状汤料。
13、黄原胶(汉生胶)(增稠剂):最大使用量10g/kg。
14、鸡精、味精(谷氨酸钠,食用香精,呈味核苷酸二钠) A、谷氨酸钠(增味剂)
副作用:在消化过程中能分解出谷氨酸,后者在脑组织中经酶催化,可转变成一种抑制性神经药物饲料添加剂递质。摄入过多时,对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有抑制,从而出现眩晕、头痛、嗜睡、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。
B、呈味核苷酸二钠(增味剂)
常与谷氨酸钠并用,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%~10%,并有“强力味精”之称。
15、抗氧化剂
食用油中通常使用化学合成抗氧化剂,我国允许使用的抗氧化剂品种有BHA、BHT、没食子酸丙酯、异山梨酸钠、维多酚等。抗氧化剂主要用于防止油脂氧化。
16、二丁基羟基甲苯(BHT)
BHT是我国主要的抗氧化剂。我国规定可用于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饼干,最大使用量为0.2g/kg。
17、没食子酸丙酯(PG)
PG对猪油的抗氧化能力较BHT强些,我国规定可用于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饼干等制品中,最大使用量0.1g/kg。为了达到更好的抗氧化效果,往往几种抗氧化剂复合使用。<燃油添加剂/p>
18、特丁基对苯二酚(TBHQ)
低毒抗氧化剂,具有良好的抗细菌、霉菌的作用,可增强高油水食品的防腐保鲜效果。用于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饼干、方便面等。
19、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(增白剂)
过氧化苯甲酰中含有微量砷和铅,欧盟等发达国家1997年已禁止将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。过氧化苯甲酰主要是通过氧化作用,使面粉中的色素氧化分解达到增白的目的,本身还原为苯甲酸残留在面粉中。
副作用:过氧化苯甲酰除了增白作用外,不能改善小麦粉的质量。 标准:我国批准的使用量是500ppm。
20、阿斯巴甜(甜味剂):
又称甜味素、天苯糖等。这种低热量甜味剂比普通糖甜约200倍,1克的阿斯巴甜约有4千卡的热量。
标准:安全性高,被联合国食品添加剂委员会列为GRAS级(公认安全)。我国于1986年批准在食品中应用,常用于乳制品、糖果等。
副作用:有医生建议,怀孕的妇女最好不要食用阿斯巴甜。
21、蔗糖素(甜味剂)
在蔗糖加工的基础上提取而成,在很多用途上能取代蔗糖阿拉丁纳米汽油添加剂,适用于碳酸饮料到烘焙食品等十多类食品中。是目前唯一以蔗糖为原料生产的功能性甜味剂,其甜度是蔗糖的600倍。
标准: FDA批准蔗糖素作为通用甜味剂用于所有食品。
22、安赛蜜(甜味剂)
副作用:对肝脏及神经系统有影响,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、孕妇、小孩的危害则更为明显,目前我国常出现食品甜蜜素使用过量的情况。
标准:国际市场大多要求检测甜蜜素产品微生物指标,而我国的国标却没有该项要求。美国、日本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甜蜜素。
23、柠檬酸(酸味剂)。
柠檬酸普遍用于各种饮料、糖果、点心、乳制品等食品的制造。
副作用:过量摄取,儿童可能表现出神经系统不稳定、易兴奋;大人则为肌肉痉挛等。胃酸过多、龋齿和糖尿病患者不宜经常食用柠檬酸。
24、牛磺酸(营养强化剂)
又称α-氨基乙磺酸,最早由牛黄中分离出来。是一种含硫的g17汽油添加剂非蛋白氨基酸,在体内以游离状态存在,不参与体内蛋白的生物合成。
标准:美国、日本等国规定,婴幼儿以及儿童食品中必须添加牛磺酸。
25、咖啡因(其它)
副作用:大剂量或长期使用也会对人体造成损害,特别是它有成瘾性,一旦停用会出现精神萎顿、浑身困乏疲软等各种戒断症状。咖啡因就不仅作用于大脑皮层,还能直接兴奋延髓,引起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,损害肝、胃、肾等重要内脏器官。
26、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(司盘60)(乳化剂)
加入后可使面包柔软,延缓老化,能明显提高焙烤制品质量。用于糕点,与其他乳化剂复配使用,可使糕点原料中的水分、奶油等分布均匀,形成细密的气孔结构,改善蛋糕的质量。
27、膨松剂:
是在以小麦粉为主的焙烤食品中添加,使之口感柔松可口、体积膨大。
标准:我国准许使用的蓬松剂有碳酸氢钠、碳酸氢铵、磷酸氢钙、硫酸铝钾(钾明矾)、碳酸钾、沉淀碳酸钙、复合疏松剂等。
副作用:近年来的研究表明,膨松剂中的铝对人体健康不利,因而正在研究减少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等在食品生产中的应用。
28、木糖醇(甜味剂): 木糖醇是一种具有营养价值的甜味物质,也是人体糖类代谢的正常中间体。从60年代开始应用于食品中,成为糖尿病人欢迎的一种甜味剂。 副作用:木糖醇不会被胃里的酶分解,直接进入肠道,吃多了对胃肠有一定刺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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